市民留言
市民留言
按最新回复
按最新发布
全部帖子
只看精华
[留言回音]
关于“投诉举报商家以各种理由不开发票 ”一贴的回复
市民留言
>
6
5411
1
市税务局
2018-12-24 15:06
关注楼主
尊敬
的“草莓刺客”网友:
您好!
我局收到投诉后,指派管辖地税务机关立即与商家取得联系并进行了实地核查。但因您未留下联系方式,无法与您取得直接联系,商家也无法确认举报人的具体消费时间和金额,因此做出如下处理:一是对小郡肝串串香餐饮店进行发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要求其规范日常开票行为,二是对该商家此次拒开发票的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
如您需补开前次消费的发票,可随时联系商家开具。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
2018
年12月24日
原帖链接:
http://bbs.changde.gov.cn/read-840873
1
回复
我不舒服
2018-12-24 15:22
1楼
天涯海陆空
2018-12-24 16:06
2楼
仗剑
2018-12-24 16:11
3楼
24648813
2018-12-25 07:10
4楼
2018-03-23 08:36的帖子,原帖链接:http://bbs.changde.gov.cn/read-840873 你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2018-12-24 15:06才回复,简直是效率太高了,太快了。竟然一个回复需要9个月时间,都过去300天了,你代表国家机关的,才作出回复。
无独有偶,我相信很多人遇到这种拒绝开发票的事了,也有不少消费者当场就拨打了12366举报电话,不出意外的话,至少是等待十天半月后才会有税务人员过来作核实,真正处理又是不了了之。
kingzhu
2018-12-25 13:17
5楼
这个至少是落实了,国税局也提到,没有你的联系方式,无法立即确认,这个是增加税收的,国税局没有理由收到投诉不查,还可以处罚商家,执法成本为零. 有的举报小区违建的,城管,街道,处理都没积极性.
草莓刺客
2019-01-02 12:06
6楼
感谢税务局回复处理,虽然有点慢,但还是处理了,很好,值得鼓励!!!
引用回复
点击登录,再发帖
回复
相册
新闻
搜索
广播
我的
收藏
好友
短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