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临澧县县长热线 – 2019-04-11 09:04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乡镇村集中供水价格:居民生活用水水费实行包干水费和超量收费相结合的水费制度,包干水量为80立方米/年·户,包干水费为160元/年·户。居民家庭用水量低于包干水量的按包干水量收费,超出包干水量部分按2.00元/立方米收取超量水费。已向水厂报停,年用水时间不超过两个月,年用水量低于14吨的用水户,收取60元/年·户的包干水费以补偿管网维护;另外根据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临发改[2015]337号文件精神,自来水厂可以代收污水处理费,标准为0.85元/立方米。
接到反映后,我局到新安自来水厂进行了调查并向镇政府领导做了汇报,政府派了分管领导参加了对水厂负责人的约谈会,我们要求水厂立即按照上述政策进行落实整改。
如发生多收费事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您也可以直接拨打物价投诉电话:12358。
临澧县发改局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