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经合法手续批准自建房,并交4000元办理房产证费用给澧县沿河村村委,到现在为止都还没有发证,10年期间多次询问村委都回复:在办,今年6月份在本人通过常德市长热线处理此事情况下得知现在根本无法办理,此问题牵涉老百姓有500户,金额至少有300万不知去向,现黄沙湾社区澧浦街道也出具证明函给市长热线说明此事属实,在本人建房后我们这里也有几个人拿到了房产证,而且还是国有的,澧县县长热线现在回复此事等县长看如何处理,如果没有解决办法那也只能维持现状,但此事已过去一个多月了,还是在等待状态,我们花了所有精力和金钱建了房子,只想改善居住环境,谁想到正常办证都要层层刁难,我们只想拿到属于自己的房产证,有错吗? 澧县县长热线说我说的情况不属实,明明街道办7月就给市长热线回复的都是情况属实,到现在几个月了还没有任何回复,只是无尽的等待.2009年又不是规划区,为什么要拿现在的政策去说以前的问题呢?2009年也收了办证的费用,也是按照正常的合法合规的流程走的,我的房子怎么就连个最起码的身份证都不能有呢?而且2009年时都有在陆陆续续发证,总共没办证的也就几百户,几年的时间还办不完吗?因为政府单位办事不力造成的后果却要我等平民老百姓来承担损失,这合理吗???
在外工作忙,艰辛家建房;居住十余年,心里稳当当;忽需房证始,方知有名堂;相关人员神回复,我等心里悔断肠;历史遗留11年余,民怨民声撂一旁;家家慌乱失方向,各种办法纷纷上;不求钱财不张扬,只求安居竟无望;高价生活高价房,为谁在做嫁衣裳;只求还我正当房,公平民生不空唱;几度守得零谈判,结果未能如人愿;正当诉求都纠缠,惊诧我之父母官;群情激动民愤愤,欲谋赴市诉民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