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你好,接到你反映的情况后,我局高度重视,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调查了市第三人民医院驻看守所医师、部分在押人员、监管干部,查看了相关就诊记录,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熊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于2018年2月羁押在常德市看守所内53号监室,因与同监室人员打架,同年4月被转至54号监室,之后又两次与同监室人员打架。
2018年6月26日下午6时许,熊某与同监室人员刘某发生冲突,被刘打了一巴掌,之后双方均没有按报警器。6月27日上午,管教民警查监时,熊称自己耳朵不舒服。民警遂将熊带至看守所医务室及驻看守所的市第三人民医院(常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医生处检查,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生检查后,在其病历上写了检查结果,还在门诊逐日登记薄上登记了就诊情况,给熊开了相关药品。
调查没有发现病例造假情况。
桃源县公安局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