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综合]危险驾驶 处拘役
  • 我从虚无来
    2018-08-30 09:27
      8月29日,澧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刘某云醉酒驾车危险驾驶案,当庭宣判,判决刘某云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刘某云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3月26日19时许,刘某云在澧县小渡口镇某餐馆饮酒后,无证驾驶湘J7G**6号普通两轮摩托车,自小渡口镇由西向东行驶至小渡口镇东风村5组路段时,与邹某强驾驶的湘J8K**5号普通两轮摩托车会车相撞,造成刘某云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对刘某云抽血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7.2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经鉴定,刘某云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目前,刘某云已被移送澧县看守所。
  • 我不舒服
    2018-08-30 10:09
    1楼
  • lzh890814
    2018-08-30 10:20
    2楼
  • 仗剑
    2018-08-30 13:24
    3楼
    自己作死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