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市国土资源局 – 2018-08-31 09:05
常德守望者网友:
您好!您提的问题已收悉。经查询沙港安置小区的开发商并未前来我中心办理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不动产依申请登记的法律规定,目前我中心尚不能为您办理不动产权证。待开发商前来我中心提出申请并办理首次登记之后,您才能办理分户不动产权证书。
具体业务办理详情可以咨询我中心窗口,咨询电话:7223435。
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