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反映的问题我县有关单位已收悉。 8月17日11时40分,县公安局大鲸港所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大鲸港镇双胜驾校附近一托管中心有人突发疾病不治身亡。接警后,该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大鲸港镇人戴某波在自己家中办了一个全托中心学习,死者刘某荣(黄山头镇人,男,10岁)于7月10日在父亲刘某春陪同下来戴某波托管中心学习。8月15日23时,该托管中心戴某波发现刘某荣有感冒症状,于是打电话联系刘父,并约好次日旱晨送刘到医院就诊。8月16日上午,两人将刘某荣送往安乡县中医院,县中医院经检查后,要求家属马上将小孩送往县人民医院儿科就治。经县人民医院诊断:系狂犬病。在人民医院诊治两小时后,家属要求转到常德市人民医院。常德市人民医院经诊治,医院发出狂犬病病危通知书。随后,家属将刘带回家。8月16日下午刘在家死亡。8月16日19时许,刘被家属火化。
一、派出所民警通过走访调查,未发现死者刘某荣在托管中心托管期间被狗咬伤或有其他伤害。刘某死亡原因系狂犬病发作,有县、市医院的诊断结果,不符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的立案标准,因此不属于刑事案件。据县教育局调查,安乡县大鲸港镇戴某波全托辅导班是非法托管培训机构,该机构内的工作人员无在职在编教师。事件发生后教育部门已责成大鲸港中学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公安、工商等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如果家属认为托管中心应承担民事责任,建议通过法院诉讼的途径解决。
二、我们呼吁所有学生家长,切莫听信“熟人”介绍,将孩子送入无资质无证照的托管中心托管。我县教育部门承诺将一如既往做好广大家长及市民政策解释和宣讲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托管中心管理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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