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尊敬的李先生:刚刚我把文件认真的看了一遍,公证处办事人员及那位副主任果然厉害,文件从头到尾没有涉及到实地核查的要求,需要的交叉问询、一次性告知原则、如对真实身份有疑问的,可到公安机关问询!而你们公证处典型的拿着鸡毛当令箭!没有二话的要我们出费用让他们派人去温州实地核实。我们出费用让他们去实地核查,先不说这个出费用是安的什么心思,光这种办事能力,能够胜任这个位置吗?我不求你们能够真心实意的为人民服务、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起码不能坑公民吧!
您好。
感谢您对我处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因您未留下电话号码无法与您联系,经询问经办工作人员及调阅办公室监控录像,现就您文中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我国《公证法》第...回到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