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求助]我们为独生子女购房,住房公积金怎么不能支取? [已解决]
  • fjq5528727
    2018-08-05 13:04
    领导们:我们是临澧县的乡村教师,今年4月,我们借了几十万为刚刚就业的儿子在南京购房,却被告知:我们的住房公积金不能取出来。我们有以下二点疑问:
    1,住房公积金在去年能够为未婚子女购房支出,为什么现在不行?哪一级机构制定的规矩?现在的规矩是否在为人民服务?是什么原因修改的相关条款?
    2,如果要支出住房公积金,现在要求购房时房主务必写上我们夫妻二人的名字之一。而在南京我们没有资格购房,只有儿子一人有资格。我们怎么办?何况只要房主上有二人名字,在申请购房贷款时,儿子只能申请一半的贷款额度。难道我们一辈子辛辛苦苦得到的住房公积金,只能在退休时再一起支取吗?
  • 市住房公积金
    2018-08-06 09:14
    1楼
    帖内置顶  –  市住房公积金  –  2018-08-06 09:14
    “fjq5528727”网友: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购买自住住房,即本人及配偶购房,可以提取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2016年,根据上级检查整改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取消了“去库存”而试行的“为子女购房提取公积金”的规定。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8月6日
  • 风源一刀
    2018-08-05 15:23
    2楼
    嗯,这是个问题。我女儿工作的时候,想买房的话,我也还没有退休,住房公积金也动不了。
  • 中国农民工
    2018-08-05 15:40
    3楼
    这个不人性化吧,能证明是是自己的孩子,父母掏首付,
  • huoxingge
    2018-08-05 15:44
    4楼
    住房公积金政策应该防止打擦边球
  • 市住房公积金
    2018-08-06 09:14
    5楼
    “fjq5528727”网友: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购买自住住房,即本人及配偶购房,可以提取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2016年,根据上级检查整改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取消了“去库存”而试行的“为子女购房提取公积金”的规定。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8月6日
  • 游迹
    2018-08-06 10:53
    6楼
    如果真是为民服务,就应该实行“为子女购房提取公积金”的政策
  • 中国农民工
    2018-08-06 13:19
    7楼
    要适应时代发展1
    把老右姓的钱卡死了,N年后,贬值
  • fjq5528727
    2018-08-06 17:17
    8楼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是哪些乌龟王八蛋?它们不为子女购房?
  • fjq5528727
    2018-08-06 17:19
    9楼
    我们现在属于刚需购房,你们拿会议通过的内容限制老百姓的自由,是否还有一点点为民的思想?
  • fjq5528727
    2018-08-06 18:36
    10楼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是指住房公积金所有人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住房公积金取出,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存储期间住房公积金的运用行为。
    住房公积金是专门用于职工个人住房建设的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专款专用”。本条明确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职工住房公积金只能围绕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用于三个方面:一是向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为职工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供资金来源;
    从国务院的相关文件来看,我们为子女买房,也为自己退休做准备,实际上在为自己购房,不写我名字写我们子女名字的房产证可以是我们一家的房子,应该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没有相关要求,规定子女的住房必须有父母的名字,或者子女的住房,不属于我们的房子。
    市住房公积金办的答复,官味是足。说明这一群官员,架子比较大。我们能满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