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情,你最好直接找发改委投诉举报,顺便问一下,你买单的凭证有吗,如果有的话直接进行价格举报吧。虽然消费者受到欺诈原则是是归工商部门管理,但是涉及到价格问题是归物价和发改委负责的。并且发改委关于价格问题的处罚是远远大于工商部门的。
你依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六条 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的标价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二)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当然工商部门也是可以的,工商负责处理的依据是《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第十一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有权通过平等协商确定交易条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权拒绝购买经营者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价款或者费用,不得以虚假的、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误导、欺骗消费者。
第三十三条 美容美发、洗浴足浴、保健按摩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所提供服务的数量、时间、费用等内容。使用的材料和用品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美容美发达不到约定效果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重作或者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然后索赔依据也顺便给你,你可以要求500块钱赔偿。
第六十三条 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三)价外加价、收取未予标明的价款、费用,或者采取虚假的、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消费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