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市国土资源局 – 2018-08-08 12:50
1862011583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中心已收悉,经查,2012年常德市新邦置业有限公司将该小区土地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常德分行,土地抵押至今未为解除,所以根据权利主体一致原则,新邦壹品小区暂时不能办理房屋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新邦壹品小区暂时不能办理不动产分户登记。
市政府副市长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新邦壹品楼盘不动产登记问题组织了专题研究,要求相关部门督促常德市新邦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完成土地抵押解除手续,待土地抵押解除后,我中心将依照市政府决策意见处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