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是否算损坏公共利益?是否可以借鉴大深圳?对这种不文明行为立法?
  • 17773605667
    2018-06-25 09:32
    早上随手一拍,剩下的就交给广大论坛大神评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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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柳城麦兜
    2018-06-25 10:23
    1楼
    只能默默在心理谴责,现阶段立法很难
  • 我不舒服
    2018-06-25 10:35
    2楼
    这不就是修的停车位吗
  • 大城小民
    2018-06-25 11:11
    3楼
    直接走上前,在他车上留个记号呗
  • 冷眼看世界
    2018-06-25 11:27
    4楼
    估计拿他(她)没办法,只不过是占用两个车位而已,当然本人没有这个先例
  • 牛屄扯蛋
    2018-06-25 13:12
    5楼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 lzh890814
    2018-06-25 13:23
    6楼
    做法不对
  • 仗剑
    2018-06-26 11:01
    7楼
    这个只能期望个人素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