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诉规划局,逼我做“井蛙”!
关于御和园门面屋檐前修围墙的事上个星期写了一个帖子,规划局于6月13日承诺答复,拖至如今,围墙已建成,那里的户主已成“井底之蛙”,而承诺的答复至今不见下文,老百姓的事情难道就是用“拖”字就可以解决的吗?群众的合理诉求难道就是以沉默就可以对付的吗?!
御和园建成之时紧贴马路,几年之后,小区周边全是高层,如今连出路都被封死!你规划部门作此规划是依据什么?!本来,致远小区和公园一号建成之后,御和园前面东南侧通往高泗路的这一点点空间就应该留给那里的居民,但是,你却把它卖给了开发商修建幼儿园,当时那里的居民多次申诉无果幼儿园刚刚建成,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如今你又自作主张将那里的门面屋檐前不到三米的土地卖给开发商修建围墙,从而让那里的居民彻底地变成了“井底之蛙”!这样做,你是何居心?
再求解答、再求回复!规划部门为什么会做出如此规划?开发商的口气为什么那么硬?给了钱就可以不管他人死活?钱给谁了?被围墙围困的居民怎么生活?人家门面在那里存在了近十年,如今却被开发商用围墙土封死,这里依靠门面维生的人们到哪里找生意?没有了支撑他们生存的生意,他们的活路在哪里?他们连求生的基本权力都被你剥夺了,在他们心中又何来文明和谐社会?!
为求生存,这里的居民把问题向社区反映了,社区来人了,权力有限!向居委会反映了,居委会来人了,权力有限!.....时间过去了一年、两年,....面对如此因人而制造的“灾难”,这里的居民要向谁去诉求才能解决?找到哪里又有权力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规划部门呀,钱真的那么重要吗?为了开发商的那几块钱,你真的不顾御和园居民的死活,逼他们做“井底之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