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武陵区区长热线 – 2018-05-28 08:18
市民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关于注销原《房屋租赁登记证》的问题。您和原房东带上原《房屋租赁登记证》到市房管局租赁登记窗口办理注销申请即可。
2、关于房屋权属证明的问题。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无法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则需提交当地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倘若您既不能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也不能提交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我局则无法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为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