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武陵区区长热线 – 2018-05-28 10:47
您好!您母亲如果以前缴过4年社保,后来中断了。根据《湘人社发【2017】103号》文,她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从中断时开始按办理补缴时的缴费标准补缴,按今年暂定的标准,60%一年为6468元,100%一年为10778.4元,省里正式基数出来后标准可能有变化,补缴截止期为2018年12月31日。您父亲现在还在单位上班,根据《湘人社发【2017】103号》文,要单位按历年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补缴,并加收滞纳金。单位出70%这个说法不是很准确,具体要按补缴单金额缴纳。社保卡可以本人带身份证到区政务中心31号窗口办理。
武陵区人社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