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ltx123”网友:
您好!
按照相关规定,契税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目前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一、第二套住房在办理契税申报时可以享受优惠减免,其中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契税按4%征收。个人享受家庭第一套、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时需要填报契税申报表,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一是房屋转移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二是身份证、户口簿(家庭成员)、结婚证(已婚的提供)或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是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证明材料;四是根据实际情况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另外,关于公积金账户资金提取的问题,请您向公积金管理部门咨询办理。
湖南省常德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