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一男子酒后驾驶摩托车围观民警执法,并借酒挑衅警察被拘留。
当晚,津市公安交警大队联合禁毒、派出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夜查行动,20时许,刘某驾驶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沿津澧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检查点时,好奇心爆棚的他停车围观民警执法,围观一段时间后,觉得没有什么热闹可看,刘某便欲驾车回家,同时借着酒劲冲大声呼喊、挑衅民警,让执法民警给他让路。此时,民警发现刘某一身酒气还骑车,隧依法要求其进行酒精检测,刘某竟然丢下摩托车扭头就跑,并故意将一名派出所民警推倒在地,导致派出所民警受伤。刘某随即被民警制服,民警对其口头警告,再次要求其配合执法,谁知刘某再次借酒“发狂”,一脚踹向执法交警。随后,派出所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辖区派出所后,刘某才配合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137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执法民警立即将其带至市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经进一步查实,驾驶人刘某,男,现年45岁,系津市毛里湖镇人,仅持有“A2”驾驶证,已有驾龄15年。当晚,他应朋友邀约,驾驶自家摩托车从毛里湖镇到津市城区聚餐,席间喝了二两白酒后,又喝了一瓶啤酒。散席后,刘某不顾朋友的劝说,坚持要骑摩托车回家,行驶途津澧大道加油站时,刘某看到加油站附近有不少警察,好像有什么“大事”,在好奇心和酒精的驱使下,他饶有兴致地凑了上去看热闹,没想到竟闹出这么大的事。
5月11日,驾驶人刘某因准驾不符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同时,其涉嫌妨害公务、危险驾驶的违法行为还将致其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