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常德交警直属一大队 – 2018-05-16 16:01
感谢楼主对交警直属一大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留言所述回复如下:
一、交通警察路面查处交通违法暂扣机动车辆的,均会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相关交通违法查处过程均有执法记录仪视频记录。如因当事人个人原因未收取凭证的,可及时到查处交通违法交警大队违法处理中心领取相应凭证。凭证遗失的,也应于处理交通违法前在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先行补办。如该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地点在朗州路以西的沅安路段,请当事人到交警一大队交通违法处理中心进行处理(地址:芙蓉路与紫菱路交叉口)。
二、处理流程。1、如车辆未购置交强险或交强险已过有效期,应携带交警开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车辆行驶证先前往保险公司购置车辆交强险;2、购置交强险后,应携带保险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驾驶证原件和车辆行驶证原件到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办理相关处理手续,经民警审核确认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是否有有效驾驶证、查处违法时是否有有效期内的交强险、查处违法时车辆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等),完成相应处罚后,凭交警部门开具的《放车单》到指定停车场领回暂扣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