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恳请党委政府领导正义人士,遏制村霸行为,实地核查桃源县理公港镇自明自来水厂相关行为,关爱民生,体谅民心
  • yuzhangyan
    2018-05-07 10:49
    诉求书
    本人余尧初,是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理公港镇村民,求助联系手机13575164873,在此跪求跪谢党委政府领导,社会正义人士的帮助,为民做主,还民民生,严厉打击农村腐败,村霸强权的行为,因为土改时期,我爸爸当过村干部,而被人恶意报复,公报私仇,为难我家吃水,更因为我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只有一个独生女且定居于外地,家里人单力薄,而被人恶意欺负,呼吁天下好心人的帮助,还我一个公道!事情是小,但是牵扯的利益链特别广泛,我多次跟当地政府汇报反应情况,但都没有得到答复,可见其官商勾结,相互包庇,毫不作为,我一介农民,无可奈何,在此呼吁天下的好心人,廉洁之人给予我帮助,还我一个公道,还我一条生路!

    桃源县理公港镇政协委员、自来水厂负责人余自明欺上瞒下,签订假合同修建自来水厂,伙同当地政府,打着惠民工程的旗号,国家投资500万修建的水厂沦为他牟取私利的工具,个人买卖土地,侵占土地使用权、所有权,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侵占集体所有的灌溉水源,管道铺设侵占我家的宅基地根基。水厂建成投入使用后又无故毁约,不履行合同的义务,说签订的合同是假的,不具法律效力,故意刁难我家里吃水,视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儿戏,视人权,视民生,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如粪土。

    图片:合同1.png

    图片:合同2.png

    图片:合同3.png

    图片:政府惠民工程.png

    图片:2015-2016收费.jpg

    图片:2017年收费.jpg

    图片:拆水表照片.png

    ★军警绿花★
  •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18-05-14 11:44
    1楼
    帖内置顶  –  桃源县县长热线  –  2018-05-14 11:52
    关于“恳请党委政府领导正义人士,遏制村霸行为,实地核查桃源县理公港镇自明自来水厂相关行为,关爱民生,体谅民心 ” 问题的回复

           一、基本情况
        原自来水厂位于理公港镇墟场,在2013年为响应国家“12五”及当地政府的城镇规划,积极改善农村人畜安全饮水工程计划,另辟水源,私人与国家合资筹建新的自来水厂(注:自来水厂自建成以来,先后共投近700多万元,国家实际投入293万元,余自明自筹款为400多万元,目前自来水厂实际用水人口9000人左右)。因余自明为本村村民,加上狮子坪十组有得天独厚的水源及当地老百姓极力推荐与争取,才将自来水厂建在狮子坪村十组。(此水源为地表塌陷坑,且为地下河水流经处,低于地表近40米,属于排洪口,除70年代抗过旱后,至今不需要灌溉田地,自来水厂取水对灌溉也无任何影响,反而在排洪上及帮助当地老百姓抗旱起到了很大作用)。20139月,由村委会牵头,协助老百姓与自来水厂进行协商,达成征地协议书(见附件1),同意自来水厂对所占地按6000/亩对老百姓进行青苗补偿,且发放到位,同时也履行协议其它要求(见附件2)。为响应2014121日桃源县物价局及水利局共同出示的47号文件要求,于2014126日签定了一份该组安装自来水的入户协议(注:凡吃自来水用户都有签入户协议),也算是对第一份协议的补充,特别是协议第一条原文“乙方入户费按国家标准800元收取,现本组水费按征地协议收取成本费用(每吨1元),对于以后的生活用水成本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时价共同协商解决”。至今为止,该组村民全部(除余尧初外)均享受1/吨自来水,(注:该组吃自来水近20户,全年水费不到500元)。
          二、事情经过
        2015年左右,因余尧初对第二份入户协议书中“对于以后的生用水成本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时价共同协商解决”这一条款不满,而在2014年126日所签的那份入户协议上拒不签字。自来水厂明文规定:不签入户协议者不享受该组优惠政策,加上余尧初及其女儿除了要享受每吨1元水费外,还另行要求按47号文件部分规定只交800元入户费、150元安装费等,不愿承担管网分摊费(注:该组其它入户都有管网分摊费),以致于余尧初安装自来水后,拒不履行支付剩余款义务,经村支两委及镇政府多次协商无果,2015年自来水厂派人拆除了水表(注:原诉求中所提供的水表拆除图片为2015年所发生的事),故余尧初将此事及当地政府投诉到市、县相关部门,经市、县、镇各级部门一同派人与自来水厂协商后,双方同意将水表重新安装上去,但自来水厂提出要求:对于余尧初吃水,严格按47号文件要求履行义务,即非居民生活用水2.5/吨,实际只收2.1/吨。自来水厂自建成后,除狮子坪村十组外,非居民用户按2.5/吨,居民用户按2.1/吨,并结合包干收费标准实行收费,即月用水金额不足10元的,按10元收取,直到2016年底,当余尧初交当年12个月水费时,因余尧初当年大部分与女儿生活在外地,即每月用水量低于国家47号文件的规定的包干水费标准,(47号文件规定包干计量水费每户5吨水,每吨2元,共计10元,见附件3),故在收取水费时收了余尧初全年包干水费120元,余尧初因此觉得是自来水厂对他不公,自认为欺他家没人,未按十组优惠政策对待他,而发生矛盾,本村有名望的社会人士、村支两委、政府又多次进行协商调解,但均不能满足其女要求,于是又将2015年在红网上发的贴子201857日重新发到网上,村委会次协商仍未果,以致此事继续发酵无法制止。目前,自来水厂正在启动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利。
           三、相关回复
           1、关于“个人买卖土地,侵占土地使用权、所有权,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侵占集体所有的灌溉水源,管道铺设侵占我家的宅基地根基。水厂建成投入使用后又无故毁约,不履行合同的义务,说签订的合同是假的,不具有法律效力,故意刁难我家里吃水,视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儿戏,视人权,视民生,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如粪土”问题的回复:此征地协议是自来水厂与村委会对该集体土地签署的(山上大部分为岩石),该组全体老百姓均签字认可,自来水厂也是按此协议履行了义务,而且第二份入户协议是在121日出台47号文件后,自来水厂为了落实国家政策才于126该组进行补签的合同,并且也在第二份协议中强调过按征地协议收取成本水费1/吨,不存在签订的合同是假的、无故毁约,不履行合同义务之说。至于侵占集体所有的灌溉水源,前面已阐述了水源的位置与作用,不存在侵占集体灌溉水源。
          2关于“管道铺设侵占我家的宅基地根基”问题的回复

    图片:`KPSL5$CMR37PPCAT]OANBV.png


          依据水管铺设位置,及从国土对宅基地的定义,直径为110MM高压支管(主要送水邻村小学)铺设在围墙与水泥公路之间的排水沟下(如图),不存在着侵占宅基地根基。
           3、“打击农村腐败,村霸强权的行为,因为土改时期,我爸爸当过村干部,而被人恶意报复,公报私仇,为难我家吃水,更因为我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只有一个独生女且定居于外地,家里人单力薄,而被人恶意欺负,呼吁天下好心人的帮助,还我一个公道!事情是小,但是牵扯的利益链特别广泛,我多次跟当地政府汇报反应情况,但都没有得到答复,可见其官商勾结,相互包庇,毫不作为”问题的回复:关于文中所提的村霸,据对当地老百姓调查记录显示,均未听说过余自明欺压百姓,欺行霸市的行为,反而余自明在本村扩宽路基、水泥路硬化出力最大,并为本村民生工程积极争取各项指标上做出巨大贡献,狮子坪村大部分村民有目共睹,若当事人认为余自明存在村霸行为,可提供依据直接向县公安部门举报;对于“多次跟当地政府汇报反应,都未得到答复”问题,各级政府均已介入,也进行过调解,只是不能达到余尧初及其女儿的要求而已;对于“农村腐败,官商沟结,及利益链等”等问题,当事人可提供依据直接向县纪检部门举报。
          4、关于“国家投资500万元修建的自来水厂沦为他牟取私利的工具”问题的回复:在自来水厂筹建过程中强调过余自明、国家出资的比例,47号文件规定本自来水厂的收费标准(见附件4),作为企业利润是维持企业健康发展基础,不存在牟取私利。
          特此回复。
         附件:1、征地协议与入户协议                
                     2、对当地老百性的调查记录及签字
                     3、国家47号文件包干水费原文
                     4、自明自来水厂的收费标准
     
     
                                                                                    桃源县理公港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4日

    附件1、征地协议与入户协议

    图片:[KVLNA{(R%L0}QVHPPMQ7PL.png


    图片:F2T2W@6P}])_DBM_0A34XLU.png


    图片:BHE`6{D%O)N60$A11P3R8XB.png


    图片:7HF6RZBB9L0)JLL[7LAWU53.png



    附件2: 对当地老百性的调查记录及签字

    图片:C]M`JWD%_{[FO@S1]IP0__G.png


    图片:T86DA[`(2[H8JP6J{@MVGL0.png



    附件3 、国家47号文件包干水费

    图片:IDVD{]09L_7RMU{MZRS61QO.png



    附件4:自明自来水厂的收费标准

    图片:PWEY1Y1NR`5V)8QHZB0EQ}3.png

  •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18-05-07 14:36
    2楼
    帖内置顶  –  桃源县县长热线  –  2018-05-07 14:36
    网友:
             你好,留言已收悉,处理结果及时网上告知。
             感谢你对我办的信任与支持。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18年5月7日
  • ★军警绿花★
    2018-05-07 14:34
    3楼
  •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18-05-07 14:36
    4楼
    网友:
             你好,留言已收悉,处理结果及时网上告知。
             感谢你对我办的信任与支持。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18年5月7日
  • F___
    2018-05-07 14:53
    5楼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 yuzhangyan
    2018-05-07 14:55
    6楼

    希望真的是老百姓的政府,是共产党的天下,真正能解决老百姓的困难,为民办实事,不是摆设花架子。谢谢!
  • yuzhangyan
    2018-05-07 14:58
    7楼
    F___: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有些事暂时瞒得住,总有真相大白的一天!人倒了可以扶起来,人心倒了想扶就难了!回到原帖
    我家里真的是被逼的无奈,从15年开始就故意刁难我家里吃水,3年了,一而再的无故欺凌,慢慢长路,我就不相信没有公里和正义,真的是到处都是漆黑的,只是时间的问题
  • yuzhangyan
    2018-05-07 15:01
    8楼
    全部都是真实的,只用事实说话,不无理取闹,不故意伤人,有理有据,无故被人欺,一而再再而三的逼迫,3年了,慢慢长路,一介草民真的不容易!
  • zhangsuoyu
    2018-05-07 21:04
    9楼
    yuzhangyan:全部都是真实的,只用事实说话,不无理取闹,不故意伤人,有理有据,无故被人欺,一而再再而三的逼迫,3年了,慢慢长路,一介草民真的不容易!回到原帖
    现在农村腐败确实严重,政府要深入群众调查,实事求是,公示真相!
  • yuzhangyan
    2018-05-08 08:40
    10楼
    一介草民,投诉无门,一件吃水事件,历时3年,漫漫长路,,
    2015年我发帖的网址:http://bbs.changde.gov.cn/read-723146-1

    图片:1.jpg


     
    因为理公港镇政府领导换届了,这起故意刁难,恶意报复,不准吃水的事件曾经解决了的,而余自明硬是不甘心,又是出谋划策,再一次刁难欺凌,展现他村霸的雄风,我们一介草民,无可奈何,跟当地政府是多次反映情况,都是杳无音信,被逼无奈,在此发帖,恳请上级领导和正义人士的帮助,让此次时间彻底解决。这起刁难吃水事件,说小,是一点民事纠纷,合同纠纷,说大就是农村贪腐,利用利国利民的惠民工程中饱私囊,买卖土地,侵占灌溉水源,乱收费,欺骗恐吓老百姓,牵扯利益链很广。如此小事,为什么当地政府就无法解决,要任由其余自明天下老子他最大的做派,为什么,背后的团队,利益链,值得人深思。没有道理,没有根据,伤天害理,冤枉他人的事情我决不会枉言,恳请政府领导和正义之士的帮助,还我善良淳厚的父辈一份公道,谢谢大家了!
  • yuzhangyan
    2018-05-10 09:03
    11楼
    蛮横村霸,嚣张狂妄,自我膨胀,欺负弱小,官商勾结
    从15年到现在,一而再再而三,真的好希望能彻底解决问题,不要再故意欺负刁难我的可怜父辈,已经是多次汇报,都是听之任之,所谓的协调都是欺骗,老百姓有难,有苦,无处话凄凉,我们的政府,我们的父母官?
    近期中央巡视组到湖南,湖南省水利厅都出了严重的贪腐事宜,这个自来水厂从常德,桃源县,理公港镇,这一系列的利益链让人深思,否则他怎么可以这样任由其嚣张狂妄,仗势欺人,狮子坪的一方老百姓是敢怒不敢言,被恐吓欺骗压榨,2017年,有个村民因为吃水事件发表了一句自己的看法,导致余某不高兴了直接叫了两个社会人士拿着刀具把其村民打的是头破血流,当代社会,不可思议的蛮横,余自明势力很大,有手段,当地民心苦不堪言,狮子坪老百姓水深火热,急切希望正义之士,血性善良之人的实地调查和帮助!
  • yuzhangyan
    2018-05-10 13:26
    12楼
    以上所言句句真实,有理有据,绝不妄言,对方有保护伞,有手段,有关系网,可怜一介草民,被人恶欺,请求政府处理比登天都难!!!
  •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18-05-14 11:44
    13楼
    关于“恳请党委政府领导正义人士,遏制村霸行为,实地核查桃源县理公港镇自明自来水厂相关行为,关爱民生,体谅民心 ” 问题的回复

           一、基本情况
        原自来水厂位于理公港镇墟场,在2013年为响应国家“12五”及当地政府的城镇规划,积极改善农村人畜安全饮水工程计划,另辟水源,私人与国家合资筹建新的自来水厂(注:自来水厂自建成以来,先后共投近700多万元,国家实际投入293万元,余自明自筹款为400多万元,目前自来水厂实际用水人口9000人左右)。因余自明为本村村民,加上狮子坪十组有得天独厚的水源及当地老百姓极力推荐与争取,才将自来水厂建在狮子坪村十组。(此水源为地表塌陷坑,且为地下河水流经处,低于地表近40米,属于排洪口,除70年代抗过旱后,至今不需要灌溉田地,自来水厂取水对灌溉也无任何影响,反而在排洪上及帮助当地老百姓抗旱起到了很大作用)。20139月,由村委会牵头,协助老百姓与自来水厂进行协商,达成征地协议书(见附件1),同意自来水厂对所占地按6000/亩对老百姓进行青苗补偿,且发放到位,同时也履行协议其它要求(见附件2)。为响应2014121日桃源县物价局及水利局共同出示的47号文件要求,于2014126日签定了一份该组安装自来水的入户协议(注:凡吃自来水用户都有签入户协议),也算是对第一份协议的补充,特别是协议第一条原文“乙方入户费按国家标准800元收取,现本组水费按征地协议收取成本费用(每吨1元),对于以后的生活用水成本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时价共同协商解决”。至今为止,该组村民全部(除余尧初外)均享受1/吨自来水,(注:该组吃自来水近20户,全年水费不到500元)。
          二、事情经过
        2015年左右,因余尧初对第二份入户协议书中“对于以后的生用水成本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时价共同协商解决”这一条款不满,而在2014年126日所签的那份入户协议上拒不签字。自来水厂明文规定:不签入户协议者不享受该组优惠政策,加上余尧初及其女儿除了要享受每吨1元水费外,还另行要求按47号文件部分规定只交800元入户费、150元安装费等,不愿承担管网分摊费(注:该组其它入户都有管网分摊费),以致于余尧初安装自来水后,拒不履行支付剩余款义务,经村支两委及镇政府多次协商无果,2015年自来水厂派人拆除了水表(注:原诉求中所提供的水表拆除图片为2015年所发生的事),故余尧初将此事及当地政府投诉到市、县相关部门,经市、县、镇各级部门一同派人与自来水厂协商后,双方同意将水表重新安装上去,但自来水厂提出要求:对于余尧初吃水,严格按47号文件要求履行义务,即非居民生活用水2.5/吨,实际只收2.1/吨。自来水厂自建成后,除狮子坪村十组外,非居民用户按2.5/吨,居民用户按2.1/吨,并结合包干收费标准实行收费,即月用水金额不足10元的,按10元收取,直到2016年底,当余尧初交当年12个月水费时,因余尧初当年大部分与女儿生活在外地,即每月用水量低于国家47号文件的规定的包干水费标准,(47号文件规定包干计量水费每户5吨水,每吨2元,共计10元,见附件3),故在收取水费时收了余尧初全年包干水费120元,余尧初因此觉得是自来水厂对他不公,自认为欺他家没人,未按十组优惠政策对待他,而发生矛盾,本村有名望的社会人士、村支两委、政府又多次进行协商调解,但均不能满足其女要求,于是又将2015年在红网上发的贴子201857日重新发到网上,村委会次协商仍未果,以致此事继续发酵无法制止。目前,自来水厂正在启动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利。
           三、相关回复
           1、关于“个人买卖土地,侵占土地使用权、所有权,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侵占集体所有的灌溉水源,管道铺设侵占我家的宅基地根基。水厂建成投入使用后又无故毁约,不履行合同的义务,说签订的合同是假的,不具有法律效力,故意刁难我家里吃水,视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儿戏,视人权,视民生,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如粪土”问题的回复:此征地协议是自来水厂与村委会对该集体土地签署的(山上大部分为岩石),该组全体老百姓均签字认可,自来水厂也是按此协议履行了义务,而且第二份入户协议是在121日出台47号文件后,自来水厂为了落实国家政策才于126该组进行补签的合同,并且也在第二份协议中强调过按征地协议收取成本水费1/吨,不存在签订的合同是假的、无故毁约,不履行合同义务之说。至于侵占集体所有的灌溉水源,前面已阐述了水源的位置与作用,不存在侵占集体灌溉水源。
          2关于“管道铺设侵占我家的宅基地根基”问题的回复

    图片:`KPSL5$CMR37PPCAT]OANBV.png


          依据水管铺设位置,及从国土对宅基地的定义,直径为110MM高压支管(主要送水邻村小学)铺设在围墙与水泥公路之间的排水沟下(如图),不存在着侵占宅基地根基。
           3、“打击农村腐败,村霸强权的行为,因为土改时期,我爸爸当过村干部,而被人恶意报复,公报私仇,为难我家吃水,更因为我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只有一个独生女且定居于外地,家里人单力薄,而被人恶意欺负,呼吁天下好心人的帮助,还我一个公道!事情是小,但是牵扯的利益链特别广泛,我多次跟当地政府汇报反应情况,但都没有得到答复,可见其官商勾结,相互包庇,毫不作为”问题的回复:关于文中所提的村霸,据对当地老百姓调查记录显示,均未听说过余自明欺压百姓,欺行霸市的行为,反而余自明在本村扩宽路基、水泥路硬化出力最大,并为本村民生工程积极争取各项指标上做出巨大贡献,狮子坪村大部分村民有目共睹,若当事人认为余自明存在村霸行为,可提供依据直接向县公安部门举报;对于“多次跟当地政府汇报反应,都未得到答复”问题,各级政府均已介入,也进行过调解,只是不能达到余尧初及其女儿的要求而已;对于“农村腐败,官商沟结,及利益链等”等问题,当事人可提供依据直接向县纪检部门举报。
          4、关于“国家投资500万元修建的自来水厂沦为他牟取私利的工具”问题的回复:在自来水厂筹建过程中强调过余自明、国家出资的比例,47号文件规定本自来水厂的收费标准(见附件4),作为企业利润是维持企业健康发展基础,不存在牟取私利。
          特此回复。
         附件:1、征地协议与入户协议                
                     2、对当地老百性的调查记录及签字
                     3、国家47号文件包干水费原文
                     4、自明自来水厂的收费标准
     
     
                                                                                    桃源县理公港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4日

    附件1、征地协议与入户协议

    图片:[KVLNA{(R%L0}QVHPPMQ7PL.png


    图片:F2T2W@6P}])_DBM_0A34XLU.png


    图片:BHE`6{D%O)N60$A11P3R8XB.png


    图片:7HF6RZBB9L0)JLL[7LAWU53.png



    附件2: 对当地老百性的调查记录及签字

    图片:C]M`JWD%_{[FO@S1]IP0__G.png


    图片:T86DA[`(2[H8JP6J{@MVGL0.png



    附件3 、国家47号文件包干水费

    图片:IDVD{]09L_7RMU{MZRS61QO.png



    附件4:自明自来水厂的收费标准

    图片:PWEY1Y1NR`5V)8QHZB0EQ}3.png

  • yuzhangyan
    2018-05-15 01:00
    14楼
    看到政府的官方回复,我默默的笑了!!!
    看了桃源县县长热线的回复,看了理公港人民政府的官方回复,我默默的笑了,是真是假一目了然,从这一大篇官方回复里根本看不到政府从客观公正的为老百姓服务,在此也只能恳求上级领导的核实以及欢迎水厂走法律途径,因为我只用事实说话,不弄虚作假甚至是后补后填。还是那句话,假的终究的假的,瞒得过一时瞒不了一世,终究会曝光的。针对其回复,我提出以下几点:
        第一:2018511日的调查,领导携手余自明一起进入本组个别农户家里进行所谓的调查,试问,这样的调查能有什么结果,用正常人的思维来想,领导和水厂负责人一起,这是不是告诉老百姓政府跟水厂负责人是一体的,你们有事不用告,告了也没用,水厂负责人余某说的话就是政府说的话。
    政府不秘密的去调查,反而这么高调的和他一起去农户家调查,试问,在强权面前还有人敢说实话吗,谁敢说实话谁就是下一家余尧初,下一家入宅拆水表的可能就是他。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着想的,怎么这么简单的回避原则都想不到呢?再着,政府在处理纠纷事宜的过程中,对于那些被受访的农户信息应该是严格保密才对,可为什么如此大张旗鼓的公示?是故意安排?我做为一个普通老百姓都能想到的事,他们反而想不到,是想不到还是故意为之相信他们自己心理清楚,普通大众心里也很清楚。
    第二、关于自来水厂,国家投资500万,解决的是9000万人口,你看的没错,我这里写的是9000万,但这不是我说的,是我们的理公港人民政府网里的公示,网址为,http://www.taoyuan.gov.cn/Item/57651.aspx 。大家可以自己去看,为防止有人修改,我已截图并保存了源文件。如此公信力的政府,发的文件是这么的随意,试问,用这么随意的态度去处理问题是否合适?9000万是什么概念,2017年全湖南省的人口才6570万。这些都不做计较了。政府网上公布说投入500万,而今日的回复上又说国家只投了293万,却说余自明自己筹集了400多万,到底哪个是真哪个是假,不过不管谁真谁假,真相只有一个,那就是单据,国家和余自明不可能抱着这么大笔的现金投入吧,出示这些单据就是最好的证明,另外,也请审计部门审核该政府的账务及自来水厂的账务,国家投入的500万资金是怎么流向的,怎么使用的,作为老百姓没权力查,但政府要公信力,那必然要去查,要公示,这样才能保证国家给的那么多好的政策不会被某些老虎苍蝇给利用,老百姓水深火热、敢怒不敢言。
    再说余自明自筹400多万,他就是一个普通的村民,质疑这400多万的来源,普通农民,201851日还被评为劳模,身份就是一普通的农民,得种多少土地,插多少田,才会有如此丰厚的收益、如此发达的身家来源呀??
    第三,针对这个水源是否是灌溉水源,用事实说话,此水源是低于地表,但是周围都是农田,丰水期不用抽水灌溉,如遇上干旱,农田水源就是从这里抽出来,现在抽水灌溉的水管还摆在那里的,这就是事实!
    第四,关于6000元每亩的青苗补偿,我从未发表过发放是否到位一说,我说的是买卖土地,请问耕田耕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具体征地手续以及正确手续该怎么做,是多少钱,以这样的数额一次性买断,并且归水厂永久使用,这是否合理?事关土地竟然没有镇政府的参与,这是否又合理?这不是买卖土地?我说的是买卖,不是侵占!
    国家关于土地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该怎么赔,手续如何,作为政府应该不用我一介草民进行详细陈述,这是在质疑和欺负老百姓法律意识淡薄吗,还是等我详细列出好让其抓紧补填相关证明。
    第五,2015514日,余自明请了两个人到我家里直接把水表拆走了,后面经过县水利局、镇政府领导的共同协调,请大家看清楚,这么点大的事需要县水利局出面,说实在的,我家不差那点钱,但为了能吃上水,明知违背了47号文的前提下却无奈接受协调并支付了余款,安上了水表,至此,在县领导和镇领导的共同协调下,此事已告一段落。而如今,我们的镇政府还在这里说我家有余款未交,这是在质疑当时领导的办事能力?还是镇政府出尔反尔,前后矛盾?请问我们的政府,剩余款项是什么,也请大家按着他们上述47号文件帮我们的政府算一算这笔账,我家究竟应该支付多少钱,这是一笔非常简单的账,而恰恰我们的政府算不出来,还大言不惭的在这样的网站里说我家只出了800元入户费,150元工程安装费,不愿承担管网分摊费,(注:该组其它入户都有管网分摊费)。我敢质疑这样的回复就必然是有十足证据,在此,给予政府一次捡起公信力的机会,真正拿事实来说话,按照47号文的规定,我家里应该出多少钱,而我实际到底出了多少钱,请用事实依据说话,千万别妄言,待是我直接上传单据,这就直接打脸,于心不忍!
    第六,2013年签订的合同,甲方没有任何盖章签字,这合同就不成立,什么叫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才算合同,再说针对合同里该享受的权利义务,我家里通通没实现,这说成假合同就是假合同,说成真的合同也可以,因为实际水厂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我要求合同成立签字盖章,又有什么问题,为什么水厂一再拒绝?关于第一份协议直至目前仍没有盖章,怕的是什么,大家非常清楚。
    既然此合同不成立,没有签字盖章是假合同,我没享受到任何权利(1/吨),水厂违约在先(让我家支付2.1/吨,有图为证),我跟村镇领导汇报多次无果,那么我要求水管铺设不经过我家宅基地根基及池塘出水口,给我恢复原样,有什么问题?
    下图标红线部分是水管经过所在地,水管经过我家池塘的出水口,水管挨边是地基石头堆砌而成的,水管堵塞排水口,无法排水,如果地基坍塌,造成损失那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有人给过我明确吗?我要求将水管移走又是无理取闹吗?我们的镇政府有没有深入了解我家要求移走水管的原因,或者是认为我无理取闹。
      我家水表拆走后于2015519日在相关领导的见证下再次安装上水表,所谓的第二份入户协议,是2017524日,余自明晚上12点钟在水厂进行签订的,请问,为什么要半夜签订,为什么没有政府第三方的见证,为什么在拆了我家里水表后再补签,本来这个入户协议应该在入户前签订,而且半夜签订的所谓的补充协议都是没有日期的,怎么到了政府口里是2014126日?这意味着什么,再者县水利局已发布了47号,而第二份协议与47号文有明显的冲突,试问,是县的文件权限大还是村的文件权限大,做为普通老百姓,是应该相信县里发布的文件还是一个自来水厂发布的文件。提出质疑也是应当。
    而且在第一份协议甲方未签定盖章的前提下签属此补充协议,这中间可操作的空间太过于明显。另外,既然是补充协议,那么与主协议的甲乙双方是否应该一致,要不然怎么能叫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中甲方签字又是谁,请不要混淆视听。
  • 堵车大神123
    2018-05-15 08:55
    15楼
    大致看了一下,核心矛盾就是一个要按县里文件交建设费,另一个说行,那就按县里文件交水费,不享受优惠,不然就断水。其他的什么9000万、合同、村霸问题都是延伸出来的。至于土地这个是规避土地征收的方式,叫只补不征,所有权不变还是集体的。
  • yuzhangyan
    2018-05-15 12:11
    16楼
    致16楼网友回复的相关说明!
    堵车大神123:大致看了一下,核心矛盾就是一个要按县里文件交建设费,另一个说行,那就按县里文件交水费,不享受优惠,不然就断水。其他的什么9000万、合同、村霸问题都是延伸出来的。至于土地这个是规避土地征收的方式,叫只补不征,所有权不变还是集体的。回到原帖
    首先感谢网友的热心回复,我做如下说明:
    针对这件事当地政府的官方回复,我总结6点,
    第一、政府的调查方式这种调查不是应该微服私访吗?微服私访是最能接近事情的真相,这一点不用我多说了;
    第二、对于投资款,政府的网上一会说投了500万,一会又说投了293万,余自明投了400多万,而余自明作为一个普通的农民,非官非商,这400万是如何筹集的,这些都是问题的关键点,拿出根本的证据就是最好的证明;
    第三、这个水源是否是灌溉水源这一点更不用说了,去实地一看就知道,灌溉的抽水管还放在那里,当遇到干旱,不抽那里的水又从哪抽水?
    第四、关于青苗补偿费及征地费,你说的 “只补不征”说得非常的专业,看来是圈内人士,对如何以最低成本征用农民的土地但又可以巧妙的规避风险运用的非常的娴熟。在此表示佩服。但这不是我的重点,我只是提出这个问题,至于是否能规避得了风险我不做评价。
    第五、20155月已经经过县政府、镇政府调解,达成一致,而如今,涉及到的相关领导有些已经调离,这些人将此事挖出放大,我也只有被动的回应,这里的原因是什么?症结又是什么?
    第五、对于合同,连普通老百姓都知道要签字盖章才算生效的东西,难道政府和企业都不知吗?在签字和盖章的问题上多次推脱,这里的问题又是什么?而对于水管堵塞我家池塘的排水口,无法排水,如果地基坍塌,造成损失至今没有人告诉该找谁追责。
    作为官方的回复,本应非常严谨,9000万也好,多处前后矛盾也好,的确不代表什么,但这说明了办事风格,办事态度,而且不能站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去处理问题,那么又如何做到公信力。。
      至于你回复,我看不懂你的出发点,那么多的关键点,而你却偏偏将重点放在那一点钱上面,这点钱对我来说根本不值得一提要细看遇上事情其处理方式,且为什么会这样?要所谓的官方回复能否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去处理问题。请看待任何问题格局要够高,且不要太过片面。至于你说的延伸,这事儿为什么留有那么多可延伸的空间呢,本质根源在哪里?
     总之所有种种都不是我们讨论的重点,重点是怎样还我一份公道,还我一份清白,把这件事情客观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官方回复公示出来!
  • sixsix
    2018-05-15 13:56
    17楼
    大概看了下,难道你自己就没有原因? 你这完全把责任推卸掉了。不是处理问题的态度,感觉像找茬来的。
  • yuzhangyan
    2018-05-15 16:22
    18楼
    sixsix:大概看了下,难道你自己就没有原因? 你这完全把责任推卸掉了。不是处理问题的态度,感觉像找茬来的。回到原帖
    你好,我也一直想知道原因,为什么无故刁难我家里,且唯独就我家里,3年来我也一直在找原因。可实在是想不出原因?至于态度,我家人为了这个吃水的事情跑到镇政府的次数是不计其数。发帖之前跟村领导,镇领导都有汇报,很想通过他们的调节能彻底,好好的解决问题,可结果呢?被逼无奈,网上发帖求助!工作忙碌,没有时间和闲心来找茬呀,且为什么要找茬,只想、只求能解决问题!
  • Nancycc
    2018-05-15 18:18
    19楼
    看完之后我觉得建设自来水厂本就是一件好事,响应了国家的相关政策,提高了大家的生活水平,保证了每家每户安全用水,遇到这样的事情你自己本身也有问题,想有饮用水当然要按照标准支付相关费用,自来水厂是按标准来收取的费用,没有问题啊!
  • yuzhangyan
    2018-05-16 08:10
    20楼
    Nancycc:看完之后我觉得建设自来水厂本就是一件好事,响应了国家的相关政策,提高了大家的生活水平,保证了每家每户安全用水,遇到这样的事情你自己本身也有问题,想有饮用水当然要按照标准支付相关费用,自来水厂是按标准来收取的费用,没有问题啊!回到原帖
    谢谢你的回复,请把文章来龙去脉详细看清楚,千万别断章取义,请抓住重点,请看事情本质,请用客观公正的角度去看完全部的内容是不会有这样的回复的,特别是在收费的问题上还说出这样的见解很显幼稚。如果你只看了一个大概,那么你的留言可以直接忽略。建水厂当然是好事,这是惠民工程,利国利民。但是惠民工程不仅不惠民反而还扰民了那就不是好事了。遇上这样的事,3年来我一直在想自己的问题,不断的反思,的确,我的问题就是我太老好人,太善良,太老实,因为这个世道变了,人善被人欺呀,杀鸡给猴看,专挑软柿子捏呀。可悲可叹!
  • 你好你是谁
    2018-05-16 08:53
    21楼
    桃源县县长热线:关于“恳请党委政府领导正义人士,遏制村霸行为,实地核查桃源县理公港镇自明自来水厂相关行为,关爱民生,体谅民心 ” 问题的回复
            一、基本情况
          原自来水厂位于理公港镇墟场,在2013年为响应国家“12五”及当地...
    回到原帖
    我觉得农民现在维权真的太难了,申诉无门,希望政府早日解决。
  • 你好你是谁
    2018-05-16 09:04
    22楼
    桃源县县长热线:关于“恳请党委政府领导正义人士,遏制村霸行为,实地核查桃源县理公港镇自明自来水厂相关行为,关爱民生,体谅民心 ” 问题的回复
            一、基本情况
          原自来水厂位于理公港镇墟场,在2013年为响应国家“12五”及当地...
    回到原帖
    我希望政府给农民做主,我想不是万不得已,他们也不会发在网上寻求帮助。
  • dd疯子随风飘24
    2018-05-16 16:50
    23楼
    吃水问题,关系民生。说大事儿大,说小事儿小,为什么建立水厂的合同甲方没盖章签字呢?甲方都没章,合同都没成立了!







  • lingyan
    2018-05-16 22:33
    24楼
    仔细看了整篇帖,从对余尧初家吃水的收费明显高于其他人到私闯民宅强行拆走其水表,可见其性质之恶劣。群众没有耳聋眼瞎,打着以建自来水厂为大家“办好事”的旗号而牟取利益,仗势欺人。那份征地协议书甲方是谁,为何不签章?先不说这其中打的是什么如意算盘,是个人都知道,一方当事人没有签字盖章的合同协议书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既然协议无效,那何来余尧初家不能享受吃水的优惠政策这一说?人家有理有据,有图有真相啊!对于政府的回复也是无语,完全把责任推卸给了余尧初。对自来水厂的过错只字未提。这背后的厉害关系是不是太过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