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2007年06月30日,常德市人民政府发出常政发〔2007〕11号《关于印发《常德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该《办法》第十七条作出“拆迁房屋的内外设施、装饰,按市物价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公布的补偿标准补偿”的规定。
虽然常政发〔2015〕6号《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将常政发〔2007〕11号《关于印发<常德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予以废止,又于2015年1月1日新公布了《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但因事关2014年征地拆迁纠纷,经过百度、常德市政府网站等搜索均难以查询到相关信息。
请问常德市物价、国土管理部门,该《办法》中拆迁房屋的内外设施、装饰的补偿涉及哪些项目?具体补偿标准是多少?
说明:由于论坛设置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所以首选常德市物价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