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kftgsc及相关业主朋友:
imkftgsc发布的《鼎城区捌海投资公司非法出售地下车位引发全体业主集中维权》帖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就业主所反映的地下停车位进行维权,认为车位只卖不租一事,开发企业负责人明确表示,地下车位的使用可租可售。
二、捌海公馆车辆管理收费一事,我局要求物业公司在未征得大多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停止实施收费。经调查此停车收费方案未实施,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召开业主大会再讨论停车收费问题。
三、几点说明
1.关于地下车位开发商是否可以出售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二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同时,我市出台的《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明确了住宅小区相关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的所有权归属。按上述规定,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归于开发企业。
2.就此次捌海公馆业主维权一事,区政府高度重视,已明确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并召开了相关会议,与部分业主进行了沟通,我局将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鼎城区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