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18-07-02 16:24
市民网友:
您向我局反映“房屋维修资金这样动用合法吗?”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电梯底坑做防水,需要使用维修资金”的问题
1、该小区物业公司(天朗物业)于2018年3月9日向我局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并向我中心提交了《申请备案表》、《质监检验报告》、《5#—9#楼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电梯设备安装合同》(电梯保修为1年),我中心根据以上文件受理了小区物业公司的维修申请,并于2018年3月14日到该小区进行了现场查勘,出具了《查勘报告》,事后物业公司立即对维修部分进行了公示。
2、关于公示期间,部分业主反映动用维修资金的问题。我中心本着负责任的态度,于2018年3月22日再次对欣隆盛世小区的维修项目进行了复查,该小区物业公司向我中心工作人员提供了《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房质量保修书》(地下室防水保修为2年),通过现场翻阅资料,确认物业公司向我中心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维修的设备(电梯部分)已过保修期限。
3、为消除广大业主疑虑,我中心已要求物业公司在小区醒目位置将《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房质量保修书》等进行公示,同时也欢迎小区相关业主来我中心咨询。
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下放市城区物业管理有关事权的函》(常房函[2014]24号),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由武陵区物管处以及当地街道社区具体负责,我局已与武陵区物管处进行衔接。目前,筹备工作按程序进行中。
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