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柳叶湖热线 – 2018-03-19 09:03
9527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柳叶湖七里桥堡私搭楼梯通道,严重危害业主安全问题,我区建设局对次进行了调查,当事人陈照文对此事进行了回复,现将其回复转发如下:
关于七里桥堡门面搭建楼梯的情况汇报
柳叶湖物管办:
因工作需要,本人购买了七里桥堡2号楼门面拟作办公室使用,由于一楼已全部出售,导致无法上二楼,不得已采用搭建楼梯的方案,事前,我们与七里桥堡业委会进行了充分沟通,得到了业委会的同意。同时将楼梯的搭建方案在小区公告栏内公示了七天,无业主反对。在此情况下才组织施工,施工的过程中并没有占用公共车位,而且楼梯的搭建不影响任何业主生活及出行。特此汇报,恳请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理解与支持。
陈照文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七日
柳叶湖热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