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柳叶湖热线 – 2018-03-13 11:13
18670393914网友您好:
经调查,发帖人系我镇白鹤山社区16组居民胡某,全家6口人。父亲(2017年患脑溢血去世)、母亲、哥哥(34岁)未婚、奶奶(户口不在本社区,常住在此)、妻子、女儿。现全家居住在一栋二层楼房,此楼房由其哥哥出资建修。因哥哥即将结婚,要求胡某一家三口(已单独分户)搬出去住,而其家一栋老房子已成危房不能居住,2017年9月向居委会打了报告,要求申请建房,但未获得批准。
一、关于危房改造的政策说明。
危房改造政策规定其享受人员范围仅限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和贫困残疾家庭,该户不属于4类对象范围之内,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此户申请不能纳入危房改造范围。
二、关于贴中”去年九月申请了但是村里一直没批准”事宜。经调查,其危房为购买他人住房,在申请建房过程中无法提供原土地使用证,故未能获得国土部门批准。
综上所述,我区白鹤镇将结合实际情况,尽可能帮其协调完善好申请建房的相关手续,解决其住房问题。
特此说明
柳叶湖热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