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临澧县县长热线 – 2018-01-18 09:19
贵办转来的“临澧庭院式房子没有下水道,每个月都要交比水费还贵的下水道费是为什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不是征收的下水道费,而是征收的污水处理费。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5]347号)精神。
一、征收对象。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收办法。使用自来水的单位和个人,按自来水用量,
由自来水供水单位收取水费时一并代收;使用自备水源的企业,按取水量由政府排水主管部门征收。
三、征收标准。县城区、新安镇、合口镇统一征收标准为居民0.85元/立方米,非居民1.2元/立方米(合口镇污水处理费执行标准分两步到位:在污水处理厂建设期征收标准按居民0.55元/立方米、非居民0.85元/立方米执行。如有疑问请和收费单位联系。
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