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市生态环境局 – 2018-01-15 10:14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武陵区滨湖西路金丹派出所附近通信基站名称为常德市护城乡派出所基站,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GSM18期、GSM19期、TD-SCDMA6期、TD-LTE1期移动通信基站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经专家评审,2014年10月21日通过了省环境保护厅的审批(湘环评辐表〔2014〕54号),该基站已投入运行。
我们对于通信基站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历来都是严格的,通信基站建设前,通信运营商制订通信基站建设规划,再请有资质的机构做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省级环保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才可建设,基站建成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主要检测功率密度、场强等主要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基站机房应选用低噪声的空调和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确保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要求。日常监督管理由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进行。
据本次环评监测报告显示,该批通信基站电磁辐射功率密度均低于单系统公众照射限值8μW/cm2(电场强度为5.49V/m),符合国家规定的电磁辐射限值要求。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