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行动现场
1月9日,津市公安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冬春攻势”行动,重点对私家小车、校车、货车及公交营运车辆进行检查,9时许,民警在对一辆沿津澧大道自西向东驶来的货车例行检查,该辆号牌为湘J7L4**的轻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无法出示驾驶证,经核查,该驾驶员张某未随身携带驾驶证。面对民警的检查,驾驶人张某十分困惑,认为自己取得了机动车驾驶证就能驾驶车辆,完全没有必要随身携带。随后,民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法律条文,现场对张某耐心讲解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必要性,在民警的耐心教育下,驾驶人张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接受了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据统计,此次整治行动,在2小时内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0余起,其中,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高达4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