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石门县县长热线 – 2018-01-26 17:04
这位网友:
你好,关于你在“维新镇人民政府的回复结果严重不属实!”一帖中反映的问题,我办已责成石门县维新镇政府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你系石门县维新镇汤溪峪村村民,全家三口人,你外务工多年,于2015年9月回家。2008年因皂市水库建设,自皂市-维新-磨市镇实施S303线改道,此道路经你屋后不足100米远;另外还有一条村道自杨年军屋前至大黄沟,此道路也离你家屋前不足100米,故你家宅基地不属于交通严重不便的范畴。
你邻居杨年国、杨年辉在你未返乡之前,已在S303道路外缘按法定程序修建了住房和生产用房,导致你家原经邻居杨年国现有宅基地左侧的一条便道无法通行。经过镇村两级多次协商调解,为你家规划了一条路线方案,该线路经过杨年国家的一块脐橙地,但需你家拿地来换,同时拆除一段钢护栏(通省道S303主路)需800元拆除费用,当时已由综治专干周先清画过灰线,但你儿子杨春伟表示另找路线不经过杨年国家脐橙地。 经镇村两级多次协商调解,你一直对给出的线路方案不认可,故造成你家道路一直不便。目前,该问题镇村两级干部正在协调处理之中。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石门县县长热线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