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柳叶湖热线 – 2018-01-03 15:43
我爱水冰月网友您好:
收到您反映“土地款分配侵犯人权”问题后,我区白鹤镇政府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经查,2014年7月原赵公桥4组将一处荒山(约八亩)出租给孙中汉,租赁时间为70年,租金54.8万元,当年9月该组将此租金分配给农户,其分配方案是按新老户口结合的方式进行,即指1982年年底该组在册户籍人数加上2014年分配时的户籍人数再除以2,即为应分配的人数。
2014年9月原赵公桥4组将土地租金进行分配时,您家里共有原赵公桥4组户籍人口是9人,组里只认7个人的户口,您的妹妹周小凤及女儿的户口没有纳入分配人口(组里理由是外嫁刘家桥)1982年底您家里共有原赵公桥村4组户籍人口是6个。2014年9月您家里实际享受分配人口数是6.5人(7+6=13/2=6.5)
此方案存在瑕疵,时间跨越三年,收到您的投诉后,我区白鹤镇高度重视,立即派干部与镇司法所进行入户调查协商处理。
2017.12.10召开了村民户主会,宣传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2017.12.11调查了解分配的具体情况。
2017.12.20召开原赵公桥村4组村民代表会进行协调,以后镇村干部多次进行协调,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现建议您通过司法程序法律维权。
柳叶湖热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