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置群众举报莲花湖社区违建行为的情况报告
2017年11月24日接到群众投诉后,我办即派东区副大队长带领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调查核实。15时30分到达现场后,发现该户主屋顶正进行防漏换瓦工程。副大队长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后立即将施工行为依法叫停,并告知住户其行为涉嫌无证件未许可翻修,因此对当事人先行下达了停工通知书,并组织工作人员进一步现场勘查。调查情况是当事人口头向莲花湖社区相关领导申请后就开始动工维修私房换瓦顶,其举动属于个人违建行为,经过东区大队和莲花湖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耐心的政策和宣传引导后,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违法建设行为,表示立即停工。
2017年11月26日上午,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当事人擅自动工赶修房顶,并当场进行制止,但当事人情绪激动,表示只加了几块砖、换一下瓦面(小瓦换大瓦),不知道到底犯了好大的法。上午经过控违拆违办工作人员继续做当事人工作,并对其下达整改通知书,目前已停工,该案处在整改之中。
桃源县控违拆违办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