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求助]我的房子被征收后,为什么不能在自己的田里建房?
  • yinhuan
    2017-11-01 20:07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叫汪银欢,男,36岁,二级残疾,是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家住澧县澧西街道石塘堰村15组。

    沅澧快速干线经过我们石塘堰村15组,我现居住的房子正在红线内,我的房子被征收,重建地强制在公路南面100米外。现在的情况是给我的补偿很低,而且重建的选址必须是100米外,就我这个残疾人而言,原本是想公路修好后自己能在公路旁边做点小生意养家糊口,这样能保证我今后的生计,如果重建选址是在100米外,那我房子拆迁后严重影响了我未来的生活。国家的基础建设我们老百姓应该全力支持,但是希望政府也能为我们老百姓考虑一下。

    我是本村最早签订征地拆迁协议的,当时就和村里讲好了要让我在公路旁建房才签字的。因为我是个残疾人,种田和从事体力劳动都不行,到现在这个年纪一事无成,趁此机会想建个房子后做点生意,对于我今后的生活也算是有点保障。而公路旁边就有我的田,建房地基不用买别人的,这对于我这个贫困户来说是个很好的脱贫机会。

    我觉得总体补偿价格过低,根据2011年3月1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印发了《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中纪办发〔2011〕8号),其中规定:“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补偿金额达到2000元至3000元以上一个平方,而我的补偿价格只有1025元一个平方,装修是算的包干,没有算展开的面积。据此,我的补偿价格实在是太低。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我是个残疾人又是个困难户,刚刚结婚的我还想生个孩子,妻子长期头晕,没有什么劳动能力,这次拆迁对我的生活本就影响很大。根据《宪法》《民法总则》《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征收补偿的法律依据的基本原则是“使被征地拆迁者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相关规定,“征收残疾人房屋的,征收人应当为残疾人提供便利,在调换、回迁房屋的地点、楼层、相关补偿等方面给予照顾;” 湖南省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拆迁残疾人房屋时,拆迁单位应当本着方便残疾人的原则,在安置的地段、楼层上给予适当照顾。拆迁单位在发放拆迁临时补助费和停业补助费时,对贫困、特困残疾人给予适当优惠。” 常德市残疾人扶助办法规定:“因城乡建设需要拆迁残疾人房屋的,由拆迁人协助拆迁。实行产权调换安置的,应当按照方便残疾人生活的原则,在安置地段、楼层、住宅无障碍改造等方面给予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构造物或者设施,其建筑设施边缘与公路边沟(坡脚http://baike.baidu.com/item/%E6%8A%A4%E5%9D%A1%E9%81%93/8225729 、坡顶http://baike.baidu.com/item/%E6%88%AA%E6%B0%B4%E6%B2%9F/6732623 )外缘的最小间距必须符合《条例》的以下规定:
    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公路弯道内侧及http://baike.baidu.com/item/%E5%B9%B3%E4%BA%A4%E9%81%93%E5%8F%A3/4992732 附近还须满足公路长远发展规划标准的http://baike.baidu.com/item/%E8%A1%8C%E8%BD%A6%E8%A7%86%E8%B7%9D/9726363 或者改作立体交叉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http://www.chinalawedu.com/ 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我们村在2015年经过乡镇区划调整后被划拨给澧西街道,到现在为止老百姓都享受的农村待遇,比如这次拆迁,同为澧西街道的隔壁新高堰村就比我们高很多,而老百姓搞点建设什么的政府都说是有规划的,比如这次拆迁建房。请问政府领导,我们划归澧西街道后,老百姓为什么享受的是农村待遇,而搞点建设却是城市规划。给我们算拆迁费的时候说我们是规划区外的,所以拆迁款低,那我们建房时,怎么又说是政府有规划呢?

    综上,我希望政府能为我们老百姓办点实事,请给予我们货币补偿的政策。如没有货币补偿,也请让我能在新公路旁建房,让我今后的生计有保障。

    此 致

  • 39081753
    2017-11-02 00:50
    1楼
  • 心谷幽兰
    2017-11-02 09:14
    2楼
  • 闹闹闹
    2017-11-02 10:47
    3楼
  • 小张生
    2017-11-02 11:11
    4楼
    补偿太低就别轻易给拆迁啊,土地是自己的,怎么能让人宰割?
  • 010290
    2017-11-02 12:02
    5楼
    到田里建,占用农田!!!
  • ct8008
    2017-11-02 14:27
    6楼
    田也不是你自己的,是国家的,你只是承包耕种
  • keeppigs
    2017-11-02 18:36
    7楼
  • 天亦有情
    2017-11-02 20:17
    8楼
    楼主是被村干部忽悠了。
  • 澧县县长热线
    2017-11-03 12:30
    9楼
    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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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1月3日
  • htcever
    2018-10-31 09:08
    10楼
    事情总会有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