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fgj.changde.gov.cn/art/2017/8/16/art_27434_1119419.html
常德市规划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10日印发
关于印发《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规划局、国土局、住建局、房管局,在常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规划设计单位:
《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经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共同研究制定,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第五条下列公共用房和设施的所有权归开发企业所有:(一)地上专用停车库、地下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