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玛西亚盖伦:哦,原来旗子是分不清执行公务与参与公共事务!
当一回搬运工,
百度百科:执行公务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和其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
参与重大抢救普通个人,民间团体也可以,
汶川大地震参与抢救的普通个人和民间团体也是参与公共事务,但...回到原帖
你费了老大的劲进行了深入的百度,辛苦了!
1、120急救车参与重大抢救事务,属于执行政府指派的紧急任务,这个你懂不懂?
普通个人和民间团体参与重大抢救,这个属于自发行为,这不是执行政府的指派。这个你懂不懂?
执行政府的指派开展重大抢救任务,这就是政府行为,在专业用语上叫“执行紧急任务”,这就是执行公务行为。它的特征在于,你去阻碍一下试试?
你拿政府指令性行为和民间自发行为相类比,没有可比性的,怎么个类比法?
2、你也承认“120参与政府指派的急救任务,是尽他们的职业本分”了?其实你这句话说得含含糊糊,你完全可以明确地说:120参与政府指派的急救任务,是尽他们的职责。职责,你懂吗?
那么问题又来了,你之前不是说120的本质就是商业吗?
你最后又含含糊糊地来了一句:120执行政府指派的急救任务也并不是全然不收费,只不过是政府财政支付或财政调剂,如天津大爆@炸受伤人员的应急治疗费用就是政府财政支付。
姑且不说你这句话正确与否,你用了一句“也并不是全然不收费”,对吧?那你这是打心眼里就承认了120急救也有不收费的时候呀!
为什么总是喜欢自己打自己的脸呢?
追问一句:天津的那个事,你确定“应急治疗费用”里面包括了120急救车出车的费用?
3、“因为120工作人员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以120执行政府指派的急救任务就不是执行公务了?
公立医院目前属于事业单位,谁说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就不能执行公务了?
赶紧去百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