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启星123:如果真如所说,那就真的太可怕了,一个收银的,也就是个打工的,就算网吧涉及违规营业,也不该动手吧文字描述太虚,希望警察一方能拿出真切的事实证据,彻底澄清此事法制社会,文明社会,希望这次不要推出临时工了事了回到原帖
lzh890814:你是枪手吧回到原帖
cjce:老板都在幕后的 怎么会出面呢 况且还是受过处理 有前科的人员回到原帖
等风的旗:粗略看了一下,我只对一个问题比较感兴趣:既然以“袭警”的名义,那么为什么把这名女子放回家?现在袭警是要从严处理的。回到原帖
忧虑的法师:呵呵。。。。。。。。。你这个回复也是牛逼大了,脑洞也大,什么都被你补充完整了。。。。希望你不是公职人员和司法人员。。。。。回到原帖
杨跃辉:相信你也不是什么好人,有前科又能怎么样,法制社会。回到原帖
ct8008:估计是问那个女的时,女的态度也不行,真吓傻了会拿手机回拍?回到原帖
gov12345:巡视组要不要跟上?回到原帖
gov12345:确实,打过交道,素质地下让人咂舌回到原帖
桃源老江2:做人凭良心这个人还可以。回到原帖
Kuguanian:经调查,网吧监控因网吧工作人员疏忽,致当日记录被删除;执法记录仪里的视频画质模糊,很难辨认,初步判定是网吧的各网络设备的电磁辐射干扰所致;派出所羁押室监控数据线被老鼠啃坏,致当日的监控视频未被记录。呵呵,你信吗?回到原帖
cjce:我又不是狗仔队的,哪来的照片,天知地知,公理知,好像网吧老板还是被处理过的 开过洗浴中心回到原帖
cjce:有前科知错能改是好事 知错不改了 经营违法场所了 你孩子未成年天天跑那去上网 你放心吗回到原帖
aaa319913:其实楼主只要你自己心里没鬼你就不应该签字的,就是打死也不签,现在是黄泥巴掉进裤裆,有理也说不清。回到原帖
cjce:你才是那么被利用的枪 好警察就是你们这些口水枪给淹死的回到原帖
问号110:早已扩散至全国各纪检。回到原帖
桃源老江2:凡有事,阴谋论就都出来了。回到原帖
桃源老江2:你又不是公安局的,话说那么满。回到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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