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楼
业主们有几点疑问:一是高尚名门前期物业完全是开发商自己控制,延期交房已经成为事实(有常德市仲裁委的仲裁书和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赔偿款作为依据),从2017年11月份到锦华物业离开的2019年元月份,被催缴业主不差物业一分钱,至于2017年11月份之前的物业费并不是业主不交,而是房屋没有通过验收,业主是受害者而非过错方。
二、至于提前拿钥匙原本就是被开发商忽悠的,按照实际2018年2月竣工验收备案之后才符合交房条件,我们已经从2017年的11月份开始交了物业费,已经是多交了。并且我们至今没有办理实际意义上的交房手续,我们没有签“业主入住验房表”,开发商至今也没有给我们出示交房应该有的三书一证一表,我们拿什么依据去叫物业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