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滨湖路时代广场一楼的夜总会(MOKS)噪音扰民一事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酒吧既不属于歌舞娱乐场所也不属于游艺娱乐场所。且文化部市场司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对娱乐场所的界定也给予了相应的解答,指出酒吧不在《条例》的管理范围之内,所以酒吧不属于文化部门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范围。我市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从未对酒吧进行过行政许可,也不属于行业主管部门,在法律上未授权进行行业监管。
另外,部分酒吧在经营中有专业演员的文艺演出活动,但演出是整个酒吧营业项目的组成部分,或者说是主营项目的配套服务,不属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管理范畴,这种活动可以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文化部门可对其演出活动经营行为和演出内容进行监管。
您所投诉酒吧涉嫌噪音扰民的问题,建议您向有噪音监测和行政执法权的环保部门反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常德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