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一剑:好久把车位还给业主????我会急死!终于有车位停车了。 不过还车位的时候,麻烦跟每家每户配一把刀,莫到时候分赃不均的时候要砍人。先说好,我是绝对不会相信什么业主委员会的那些腿。 我比较怀疑制定这个政策的人群的执行能力。除非是国人都...回到原帖
行者乙:你露馅了,等分赃啊。看你的架势高人一等,混论坛混都混成七级网友了回到原帖
秋风一剑:希望你能成功!!!!!!我们全部站在你这一边,不要泄气啊!!!!!!回到原帖
行者乙:楼盘上的房子卖完了,土地使用权就是业主们的,这片土地上的建筑物不管地上地下都是附属物,土地使用权是皮,附属物是毛。开发商没有皮了哪里还有毛?回到原帖
专治喷子:没有细则,物业可以玩死你。。。我的意思是,要有可以操作的细则,而不是轻飘飘的一句,车位只能优先卖给业主之类的屁话。最后闹矛盾的还是业主和物业。而某些机关好像干了事,但实际啥也没干。回到原帖
行者乙:以前江湖上的规矩,不义之财见者有份,分了钱的不会随便开口,互相保密也是规矩。回到原帖
行者乙:你投资的东西卖掉了,钱放口袋里了,东西还算你的,牛,不是,是流氓回到原帖
行者乙:简化一下,每户半个车位的使用权,按使用权交管理费,使用权货币化,民主集中制,大家商量个适当的价格,业主大会半数人同意即可。使用权可以在业主之间交易,你买到几个车位的使用权就可以用几个车位。反正和开发商没关系。有问题么?回到原帖
行者乙:你的强盗逻辑浮出水面了吧,哈哈,算在成本中的东西卖掉了,别人买单了还说是你的回到原帖
忧虑的法师:你到现在还没明白。地下车位不是开发商的,是国家的归属人民防空办公室管理。土地也是国家的,你的住宅是没有土地权的,只有使用权和地下车位一样的啊,都是只有使用权。地下建筑是国家的不是附属物,多读读书。回到原帖
忧虑的法师:麻烦你去拿房产证看看吧,70年后产权就到期了。你不是买了单的?为什么只有70年产权?回到原帖
秋风一剑:散了吧,人家是理想主义者。回到原帖
xcd001:住房、医疗和教育三大政策使国家积累了巨额财富傲立世界,民众游走在赤贫的边缘。回到原帖
仗剑:好文,但是无用,老百姓只能叹息回到原帖
表哥:请你们表个态,把居民小区地下车位名正言顺还给业主吧!回到原帖
huoxingge:住房、医疗和教育三大政策使国家积累了巨额财富傲立世界,民众游走在赤贫的边缘。回到原帖
柳城麦兜:昨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闭幕。会上,《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表决通过,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备受居民关注的物业服务费调整、共用部位经营收益分配、车位租售等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修改完善。《条...回到原帖
仗剑:《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明年1月起施行 小区车位不得只售不租最新的,希望能执行。起码老百姓负担小一点回到原帖
一切尽在:住房,教育,医疗=新三座大山回到原帖
宏泰家园tzh:已在贫困之中了回到原帖
西门花落雪:快了!回到原帖
专治喷子:又没有细则,有卵用,行啊,租给你1万1月,不一样的。。。回到原帖
行者乙:“地下车位不是开发商的”。我读书少,只要你这句话,哈哈哈。请大人你盖印公示,免得开发商再卖或租地下车位。虽然本人读书少,还是要谢谢你,绕了好多的圈子终于说出这句话,再回头看看顶楼我的原帖回到原帖
行者乙:看来上次给你的提醒你没懂,再提醒你一次:混论坛和混江湖都要守规矩,输了就认错,不要胡搅蛮缠。以前听说有人腰里挂个死老鼠冒充打猎的,你网名配把“剑”,和挂老鼠有异曲同工之妙。有脸配“剑”还要有胆刎颈才好。回到原帖
忧虑的法师:从头到尾都说了地下车位是人防工程归国家,不归开发商,但国家按着谁开发谁受益,地下车库使用权归开发商,开发商出售,出租的使用权!你还没搞明白?回到原帖
秋风一剑:你跑题了。 最后回复你一次,以一个文件或者提案就能解决的问题,那都不是问题。聪明人很多,能看出问题的人也很多,但是能解决问题的人很少。回到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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