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公安局的谎言
桃源县公安局的“回复”,即使第一段也有谎言。我当时说的是寻衅滋事,而不是“辱骂”。
我当天是只讲实施寻衅滋事者。但稍微一想就知道肯定是现任村官组织的,因为我说叫莫家安排子弟接班。当天中午在村部,现任村官当面向我表达不满,说“接么得班啰,哪门接班啰”,又说“你常常左一句,又一句,港得我心里几得糊人”。
现任村官朱某把我从微信群删除后,后面发言的有六个,一说我哥胡某科,说这个人是谁,二是他妻弟八组游美某,说遇到不好的事好好说;三是本组(11组)朱某兵,说不应骂人,没有谁怕谁。可能是她说电压不稳我声援过他;四是莫家六组余某芳,她说有话好说,骂人不对;五是七组莫华军,说骂人要负法律责任。提升到法律层面。最有水平的是七组莫建华,他说:“这么多村干部都在这里,骂人……”。明示村干部的责任。不作为,默认纵容甚至是策划指使教唆。
以上余某以前微信群有接话点赞等交集,其余都认识。
唯独寻衅滋事的姚某既不认识,也未见他发言,从无交集。若非受人指使,是不可能寻衅滋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