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gicqcf:立法还是太慢了,我的建议是初次抓到活饵的没收钓具,登录身份信息;再犯罚款拘留!这也是对真正坚持休闲娱乐的钓鱼人的保护!我们这二年多从日夜打击猖獗的电鱼路上走来,一个个凶神恶煞的电鱼团伙被打击,他们有怒也只敢私下泄愤。而现在随着水生生物的修复,渔业资源逐渐丰厚,钓鱼队伍已非常壮大。而且这个队伍中有权有势者非常多,执法部门收缴违钓竿后,各种电话应接不暇,热线也受理被收缴人(李勇)投诉,要求渔政回复。桃花源大桥一条三无水泥趸船,堆满拾荒物,破烂不堪,乌兰书记巡察沅江,重点督办后,这条趸船才拖走。而在乌兰书记督促之前,我们凌晨五点巡河至此,发现趸船上十多个钓鱼人正在用动物内脏打窝施钓,且有小路亚船上靠着趸船垂钓。我拨打市渔政高权站长电话请示后,要求我们拖回正在违钓的路亚船交市渔政扣留。路亚船主直接找武陵区公安后电话市渔政,市渔政回复:这条船经守水护渔协会之手了,必须来做个询问调查与行政处罚,当事人却一直不配合,只私人电话我索要。我哪有这个放收缴物的权力。反正我们打击违法垂钓面对的压力非常大。钓鱼群势力不是我们能扛住的。但是又不得不管,因为违法钓鱼人的数量太多、太广,可以形容为“泥鳅大军”了!
至于泥鳅打窝的生产型捕捞直接刑法伺候!回到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