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多数业主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物业公司侵占了利益。在小区建成入户后,分散的业主根本无法看到小区整体的竣工验收图纸、文件。因此,哪些物权是归业主所有?哪些是公共用地?哪些属于公共部位?哪些属于公摊面积?物业费怎么交?收了物业费又是怎么使用的?大型维修基金及银行利息是怎么管理和使用的?有些费用是否应该由业主支付?等等;绝大多数业主并不清楚,全是物业公司说了算。物权的主人什么也不知道,像傻子一样的被受雇的服务企业呼来唤去;这样的物业管理体制,怎能不让物权的主人遭受侵害和盘剥?业主能不感到压抑和郁闷吗?社会矛盾又怎能得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