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地雷:现在开发商要卖 不租 你明白不 下雨了不给你进 大门堵死 皂果路堵一皮条的车 喊交警来抄牌 这种万年不来抄牌的事儿 全都给你安排上 不晓得就闭嘴回到原帖
史东:您可能没注意看内容,如果真是5块一次我还投诉什么?是只允许12万8购买了车位的车辆进入人防地下车位,其它一律不准进入停车。回到原帖
magicqcf:现阶段开发商物业业主之间的矛盾其实解决的难度不是很大,主要是相关部门想不想管,愿意负责与否。至于后来的问题,以后再说。回到原帖
忧虑的法师:5块一次,每天停2次 一月300块 也值得投诉么。。。。。。。这么良心了回到原帖
行者乙:本人曾经问过相关部门,根据已有的官方答复可以确定的是:如果开发商没有车位的产权证,他们就无权处置,不管是卖还是租。人防工程范围内的地下车位是绝对没有产权证的,实际上其产权从属于地面建筑(一般就是业主买的商品房)。如果小区地下室建设的全...回到原帖
江二毛:这个你要去问最高法院院长,问那些不能一锤定音的人问了也是白问。你看,总理一句话,全国地摊都摆了起来。回到原帖
行者乙:常德官方部门的答复你可以在论坛上查到。几位房产开发的业内人士也亲口承认地下车位是业主的,他们侵权多卖了一次,有关部门对此是默许的,大家都这么做,业内人士心知肚明。法律的完善有个过程,总会遇到各种阻力,就像长征,短暂的挫折和失败挡不住最终的胜...回到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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