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起因
1290180元存款余额中,有我家房产抵换储户的6万元存款和亲戚多年转存的30880存款,在国家垫付时,(周惠明)擅自转在他名下,将款取走后不承认,收讨几年无果,无奈下委托律师向桃源县法院提起诉讼之起因:引发漳江镇政府书记,镇长恐慌,因在国家取理《基金会和储金会》之前,要我配合他们将40万利润上报写成天子岗村存款,让他们去套国家下拨款,当时我怕万一国家不拨款,而天子岗村凭表找我要这40万元,再有理也难辩清。我不同意填报,而周惠明就放势举例诱导……实心实意的诱导,最终未配合而结怨!!但诱导类事;又是事实,误会我会外扬,因此下手诬告陷害入狱。(周惠明)在为90880元存款质证时心亏,将我叫出问我,“”那我之前讲的话,你肯定对外泄,政府不搞死你,政府不承认你的贷款,你把国家兑付的1290180元退出来”我当即答应退的条件是,贷款归我自己收回,我接受退,次日,政府果真报案称;“贷款有90万元是虚报,要求公安机关以经济犯罪立案查处”公安局经侦大队先接案,调查,审核贷款在法院执行中。认为,如果贷款是“虚报”,法院不会去执行,贷户不会向法院执行局写出还款计划书。那么,报案者应该是贷款户,绝不是政府!!所以经侦大队未立案!
刑侦大队与审计会计周美华对1290180元存款和1721850.27元贷款作了5种不一的审计结果。其中一套真实的审计结论一直隐藏!维权时,到法院找到这份真实结论书后案才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