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近年来,随着桃源县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县城城区车辆保有量也随之快速增长,负责城区交通秩序维护、疏堵保畅工作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漳江中队的工作量也随之剧增。但该中队仅有两辆警车负责整个城区的执勤执法,工作效率受到了较大的制约。
由于受公务用车编制限制,交警大队无法增加执勤机动车投入执勤,经漳江中队申报后临时添置1台电动车,用于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据查:所购电动车不属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无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网友反映的问题属实。6月5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停止使用该车并立即封存。
感谢各位网友对桃源县交警工作的监督,对于网友提出的问题,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诚恳接受并立即整改。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执勤执法车辆的规范化管理,提升队伍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桃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