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2017年10月31日上午九时许,启明所社区中队接到群众电话报警,甘露寺经营凉著的店铺有人吸*毒,经初步掌握,该店铺老板朱某祥的儿子朱某均有吸毒前科,副所长肖锋、方海立即带领民警前往查处。
一、第一次依法传唤的事发经过。民警部分着...回到原帖
10月31日上午九点左右,武陵区启明派出所民警(一行6-7人,有穿警服的2人,穿便服的4-5人)来甘露寺市场朱洪均的摊位上找朱洪均,询问我(注,我是朱文辉)叫什么,我明确告诉警察,我是朱文辉,我是给帮忙干活的,警察并且还核对了相片,也确定了我不是朱洪均,但身为人民的警察却不论我是不是他们要找的人,要强行把我带走,我问什么原因,警察也不告知原因,而且说我可以无条件抓人。太无视法律了,太无视人民了,警察可以无条件抓人。我肯定不干,有四个人想把我按上车,市场里旁人见警察不明事理,都上去理论,朱洪均爸妈上前说要找的朱洪均是他儿子,不是我,这样,朱洪均的爸妈被警察带走了,这才没把我强行带走。
过了一个小时左右,启明派出所所长甘永红又带了三车人来抓人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们觉得九点来抓人没有抓到,又搞错人了,又被市场群众指责乱抓人,气脑之下再次过来抓我来了,他们此次再来杀回马枪就是存在报复心里来抓人的,前面没有把人带走很没面子,就是要给找点事。我当时心里想的是:我也没有做什么违法犯罪的事,我怕什么?现在是法制社会,他们有要求必须文明执法,要抓我得有证据,所以他们走后我一直在原地),谁知道他们到后不问青红皂白,几个比土匪还凶狠的所谓人民警察过来把我打到在地,导致膝盖受伤,胳膊扭伤,并且按在地上戴上手铐(给我戴手铐?我是犯人吗?若是协助调查需要戴手铐吗?我对我们的执法队伍很失望),直接把我抓走了,而且还抓走了另一个帮助说公道话的人,带到了派出所,给我扣了个什么妨碍执法的帽子,我不解:我犯什么法了?这就是人民警察的形象和威严?
到派出所后抽血,验尿,没有查出任何问题,还进行询问,也没有什么结果,最后无耐地让我出了派出所。
我是一个守法公民,无任何不良记录,这件事从始至终,让我对人民警察失望之至,让大家都看到了身为一所之长的甘永红的执法水平和理念,这样能为警察树好形象吗?各市场群众眼睛是看得清清楚楚,人民警察为了报复第一次被群众的指责,第二次传唤人民警察的形象是什么样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