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6-08-17 15:54
关于网友留言社保补贴发放问题的答复
2026年8月12日,收到樟木桥街道居民网上留言:因个人经济困难,缴纳社保成为了负担,能否将属于个人的社保补贴提前发放到位?”现就网友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常德市政府下发的《常德市市本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常政办发【2015】9号)文件和湖南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1号)文件规定明确,通过“三审两公示”身份审核认定程序被确定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的,且未达到退休年龄并选择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实施补贴,具体补贴年限和比例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确定。《常德经开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操作办法》明确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被征地农民身份参保的人员需逐年按时续保缴费。2020年12月1日后按被征地农民身份参保的,在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时可逐年享受财政补贴。因此社保补贴不能提前一次性发放。如有社保相关政策需求,本街道居民可在工作日期间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到常德经开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德山大道与青山路交叉处)社保窗口进行线下咨询。同时也可拨打常德经开区社保窗口服务电话0736-7309266进行咨询。下一步街道将指导社区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相关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常德武陵区樟木桥街道办事处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