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6-07-31 10:32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已购车位物业服务费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及的《关于〈常德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常发改价费〔2026〕176号)为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动办)、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正式有效规范性文件,文件自2026年7月16日起实施。文件明确:全市前期物业普通商品住宅已购普通车位物业服务费统一标准为30元/车·月,子母车位40元/车·月。该政策适用于业主大会成立前的普通商品住宅小区。
感谢您对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