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5-06-27 14:48
网友你好,你的咨询我局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九章第六十二条第九款规定:冷食类食品,指最后一道工艺是在常温或者低温条件下进行的,包括解冻、切配、调制等过程,加工后在常温或者低温条件下即可食用的食品,含生食瓜果蔬菜、腌菜、冷加工糕点、冷荤类食品等;因此蔬菜沙拉属于冷食类食品,但不属于冷加工糕点和冷荤类食品;
2.文理学院学院属于高等院校,暂无任何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高等院校不能经营冷食类食品,如需经营冷食类食品,也必须符合制售条件,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制售冷食类食品;
3.因网友咨询的为在湖南文理学院食堂档口经营轻食,根据《湖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应分别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因此,网友不得以个体名义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只能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4.网友咨询的:“另外考虑到轻食类产品是最符合“减盐减油”三年行动计划的食品,请问当前职能部门是否存在有条件的放宽政策或者相关计划?”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因此从事任何餐饮服务活动,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我局暂未收到放宽政策以及相关计划的通知。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