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18973680828:
您好,您咨询“职工医保断保等问题”的信访件(20250417)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6号)文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依法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户籍地、灵活就业登记地或居住登记地申请参加职工医保,由个人按照规定缴纳职工医保费。参保人员在省内各市州之间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不转移统筹基金,其参加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相互认可,累计计算。
若您在常德工作,可结合自身情况联系单位按规定缴纳职工医保或以灵活就业方式参保职工医保。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