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5-03-12 15:44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的留言己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1〕56号),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设施配套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根据需要可适当将2001年至2005年底前建成的小区纳入改造范围但不得超过限定的比例。目前我市暂未出台新政策,2025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已申报至省住建厅。
如后续您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我中心老旧小区改造服务部电话:0736-7201477反映或详细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常德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