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4-11-22 14:50
网友深水蓝77,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4号)文件规定“因关闭、破产、改制而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国有企业女职工,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已按统一政策参保缴费(不含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一次性补缴人员)、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5年以上的,经本人申请,在年满50周岁时可以办理退休。符合上述条件且已满50周岁尚未退休的,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可申请退休,以办理退休审批的当月作为退休时间,次月发放养老金。 该文件发布以来,常德市考虑到本地区下岗改革力度较大,女职工下岗后生活技能单一,再就业难,在执行政策时,对下岗女职工采取宽松的政策,即破产改制下岗后在非公企业参保视为灵活就业缴费。 2024年9月2日后,湖南省社保中心升级人社一体化系统,在系统中加入了逻辑规则检则,即要求破产改制下岗女职工在下岗后,要以个人按照20%的缴费比例缴费满5年,才能在年满50周岁后申请退休。